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证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开展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证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按照《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对2023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网上报名期间初步资格审核已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证件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2023年8月17日8:30-12:00,14:30-18:00;
二、证件审核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楼地下会议室;
三、证件审核须携带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正反面及复印件;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多个学历,请携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如有多个学历,请携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底色不限);
6.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需书面承诺2023年8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见附件2);
7.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
8.已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并已完成注册的,必须提供医师执业证书及复印件;
9.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及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
10.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现场审核报名表(附件3,需提前填写完成)。
四、其他事项:
1.证件审核工作面向网上报名初步资格审核已通过人员,如报名系统上未显示审核通过,不能参加证件审核;
2. 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无法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3.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请于8月17日前与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317-3778005,联系时间8:00-12:00, 14:30-18:00)。
2023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