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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关于开展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 证件审核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2024-06-21 17:24

按照《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实施方案》相关要求,现对2024年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网上报名期间初步资格审核已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证件审核,具体通知如下:

一、证件审核时间:2024625-20246268:30-11:3014:30-17:30

 

报考岗位

审核时间

临床医生岗位、

临床辅助岗位、管理岗位

625

临床护理岗位

626

 

二、证件审核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儿科楼负一层会议室;

三、证件审核须携带材料(报名表、复印件按此顺序装订成册):

1.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现场审核报名表(附件3,需提前填写完成);

2.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3.个人简历(限反正面一页);

4.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且证明中需注明毕业取得学历学位日期,并需书面承诺2024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2);如有多个学历,请携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按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排序);

5.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如有多个学历,请携带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所有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按初始学历到最高学历排序);

6.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底色不限,粘贴至沧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现场审核报名表);

7.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需书面承诺2024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见附件2);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成绩单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9.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证书”,已通过执业护士考试未注册人员,请提供考试成绩证明或查询记录;

10.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1)。

四、其他事项:

1.岗位要求专业有研究方向要求的,请务必提供研究方向证明或成绩单,未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要求“护士执业证书”,已通过执业护士考试未注册人员,务必提供考试成绩证明或查询记录,未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岗位要求中共党员的,请务必提供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未提供的,取消报考资格。

2.证件审核工作面向网上报名初步资格审核已通过人员,如报名系统上未显示审核通过,不能参加证件审核;

3.因个人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参加证件审核,无法进入笔试、面试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4.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参加证件审核的,请于625日前与人事科联系(联系电话:0317-3778005,联系时间8:00-12:00 14:30-18:00)。

5.因现场审核时间集中、人员密集,建议各位报考人员选择乘坐公共交通来院递交相关材料(公交线路:459路,489路,29路,10路)。

 

 

2024621

 

附件1:诚信承诺书

附件2: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学位(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承诺书

附件3:沧州市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现场审核报名表

附件4:学历、学籍验证报告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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