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
招标单位: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编号:HBBJZB-2021-1008
供货地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招标性质:公开招标
招标范围:详见公告内容。
招标代理单位: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详见公告内容中“资质条件”相关要求。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文件发售地点: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14层招投标中心
联系人:庞园园 联系方式:0317-3083929转818
公告发布及报名开始时间:2021年10月08日9:00 公告发布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0月12日18:00
公告内容: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检验科医疗设备采购及安装,现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自筹。
2.货物明细: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设备一台
3.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5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安装
二、投标人资质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条件;
2)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3)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则必须具有;
4)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主要设备生产厂家或上级代理出具的授权书(仅进口设备提供,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则应提供设备授权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无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须知:
投标单位可携带报名资料原件(除法人授权委托书外,其他原件验后退回)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式叁套向招标代理单位领购招标文件。
如为制造商:需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国家政策规定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的,则必须具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参加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如为代理商,需提供投标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副本、《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进口设备除外)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设备生产厂家或上级代理出具的授权书(仅进口设备提供,如所投设备为进口产品,则应提供设备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法人参加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公告及报名时间:2021年10月08日至2021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8:00。到沧州市运河区泰大国际双子座B座14层招投标中心报名并领购招标文件(资料费: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投标网。
招 标 人: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联 系 人:刘成胜 电 话: 0317-377801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柏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庞园园 电 话:0317-3083929转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