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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创建时间:2024-05-31 10:35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始建于1978年,是一所集保健、临床、教学、科研、预防、康复、急救为一体的三级妇幼保健院,担负着全市妇女、儿童的医疗保健及妇幼公共卫生管理职能,是全市妇幼保健业务指导中心。40多年来,沧州妇幼人初心不改、砥砺前行,始终秉承“开放办院、科技兴院、管理强院”的理念,建立起以“孕产保健部、妇女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公共医疗部”四大部为支撑的保障妇女儿童生命全周期、健康全过程的发展模式,成为学科齐全、技术领先的区域性领军妇幼保健院。

沧州市妇幼保健院持续推进科技兴院战略,学科建设、医疗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儿童群体保健科、功能科是沧州市医学重点学科,产科、新生儿科、生殖科是沧州市医学重点发展学科,我们还是国家级爱婴医院、全国分娩镇痛试点医院、全国促进自然分娩示范医院、全国基层妇幼保健示范中医馆、河北省产前诊断分中心、河北省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协同单位(儿科)、沧州市危重孕产妇及新生儿救治中心、沧州市新生儿疾病筛查中心,水中分娩、产前诊断、妇科微创、试管婴儿、儿童康复、妇儿保健及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救治等技术,在市内处于领先地位。

根据保健院发展需要,为加快推进专科建设,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等程序择优录用。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要求:

本次共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45名,具体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条件等信息详见《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本次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有关信息通过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http://www.czfuyou.com/)和微信公众号“沧州妇幼”发布,请通过指定渠道获取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2024年7月底及以前毕业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国外留学人员需经认证,不限户籍。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身体条件;

4.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的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但所学专业课程与招聘岗位专业课程大部分相同,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龄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4年6月12日。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全日制普通类高校在读的学生(不含2024年应届毕业生);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初步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每人只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4年6月12日上午9:00至6月18日下午17:00。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提交的报名信息无效(以提交时间为准)。

报名人员登陆网址:fyzp.tuojin.cc,选择沧州市妇幼保健院202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招聘版块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和注意事项: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报考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并同意签署《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报考人员必须对提交审核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弄虚作假或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3)网上报名时须先使用有效的手机号进行验证,验证完成后可直接选择想要报考的岗位进行申请,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验证时所用的手机号”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唯一标识,请报考人员务必使用自己的常用手机号进行报名。

(4)规范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电子照片必须是近期免冠证件照(130像素*170像素,jpg或png格式),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5)审核员一般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原因,修改填报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填报信息将不能再修改。

(6)报名咨询。由于报名和咨询较多,本次招录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地点安排、有关要求等,已在本公告写明,请认真阅读,确有公告未尽事项时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13185487010,网上报名政策咨询:0317-3778005,咨询电话接通时间在报名期间的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

(7)网上报名的考生一定要及时关注审核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查看原因,按照反馈信息进行修改,并再次提交审核。

(二)证件审核

1.网上报名信息经初步资格审查通过后,进入证件审核环节。请通过初步资格审查的考生,及时关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czfuyou.com)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沧州妇幼)公布的证件审核时间、地点。证件审核时考生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证件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二代)反正面;

(2)个人简历;

(3)毕业证、学位证(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就读高校出具的毕业证明且证明中需注明毕业取得学历学位日期,并需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3);

(4)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时尚未毕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有效期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近期清晰彩色标准证件照;

(6)国外学历人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报名时尚未取得认证报告的,需书面承诺2024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见附件3);

(7)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8)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如医师执业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等;对专业方向有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毕业论文、成绩单等佐证材料;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岗位的人员须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组织关系证明原件。

3.证件审核后,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一次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

(三)笔试

1.笔试准考证打印。证件审核通过人员进入笔试环节。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czfuyou.com)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沧州妇幼)发布笔试通知,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在报名网站上下载《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考试成绩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czfuyou.com)、微信公众号(沧州妇幼)及报名网站上公布。同一岗位的笔试人数和招聘人数达不到3∶1面试比例的岗位,除特殊紧缺专业岗位外,减少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并通知报考该岗位人员。

(四)面试

1.面试时间

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czfuyou.com)和微微信公众号(沧州妇幼)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进入面试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面试通知单》。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术水平、实践能力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结束后,在面试会场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五)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确定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临床医生岗位4、5、6、7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已具备医师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者、第一学历高者、最高学历高者、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其他岗位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的,采取依次按照考试总成绩、第一学历高者、最高学历高者、工作经验长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在此后的体检、录用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人员进行体检。考生须到我院指定第三方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具体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网站(网址:www.czfuyou.com)和微信公众号平台(沧州妇幼)公布。无故未按时参加体检的、放弃体检资格及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我院可根据实际岗位需求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七)公示

经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委审核后在沧州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录用

1.试用。公示期满没有反映或有反映经调查核实不实的,确定为正式试用人选。试用期为3个月。公示期满如有反映且查有实据影响试用的,取消资格,我院可根据实际岗位需求情况,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名顺序进行递补。

2.正式录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024年5月31日

 

 

附件2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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