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小课堂|第十六讲 《生物安全法》里讲了哪些与你我有关的事?
2021年4月15日
是第六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生物安全法》
也定为从这一天起正式实施
迄今将满两周年
它究竟
是怎样一部法律
又与我们有什么关系呢
就让我们从生物安全开始
走近这部法律吧~
01生物安全
说到生物安全,大家可能会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概念,应该是科学家或者政府才去关注的事情。
但其实,生物在我们身边无处不在。大到动物、植物,小到我们看不见的细菌、真菌等微生物,包括人类自己,都是生物的一种。
然而,生物的多样性和不断进化,在给地球带来勃勃生机的同时,也给人类生活带来了很多影响和威胁。
除了上述新发、突发传染性疾病以外,外来物种入侵、生化技术缪用、生化武器攻击等,都是全世界所共同面临的生物安全威胁。生物安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生物安全与我们的关系如此紧密,那它到底包含了哪些内容与要求呢?
生物安全,是指国家有效防范和应对危险生物因子及相关因素威胁,生物技术能够稳定健康发展,人民生命健康和生态系统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生物领域具备维护国家安全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02《生物安全法》的出台
2020年2月14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发生的特殊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这既是《生物安全法》出台的重要背景,也说明了它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国家安全体系涵盖的16种安全)
2020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并于2021年4月15日起正式实施。我国生物安全自此进入了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生物安全法》共十章八十八条,规定建立了以下11项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制度,全链条构建了生物安全风险防控的“四梁八柱”。
此外,《生物安全法》还明确了政府等公共管理部门、科研院校、医疗机构、企业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在生物安全方面的权利义务。
(一)防控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
(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
(三)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四)人类遗传资源与生物资源安全管理;
(五)防范外来物种入侵与保护生物多样性;
(六)应对微生物耐药;
(七)防范生物恐怖袭击与防御生物武器威胁;
(八)其他与生物安全相关的活动。
03《生物安全法》与日常生活
在《生物安全法》的适用范围中,都有哪些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有关?不妨从以下四个场景入手,先来简单了解一下吧~
///场景一:机场海关///
个人通过运输、邮寄、携带危险生物因子入境或者以其他方式危害我国生物安全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可以采取其他必要措施。
——《生物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场景二:医院///
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活动,应当符合伦理原则。
——《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场景三:郊区///
国家组织建设存放和处理战争遗留生物武器设施,保障对战争遗留生物武器的安全处置。
——《生物安全法》第六十五条
///场景四:水畔///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
——《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
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
上述漫画图源:央视新闻,https://tv.cctv.com/2021/04/15/ARTIavWCT1I4h8TpBDHNt1TU210415.shtml
04《生物安全法》与科研实验
在《生物安全法》第五章“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中,也规定了许多与科研实验活动有关的准则和规范,快来一起看看吧!
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时,有哪些必须要遵守的事项吗?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二条,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和实验室技术规范、操作规程,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五条,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在相应等级的实验室进行。
实验活动后产生的废弃物可以直接丢弃吗?
不能。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加强对实验活动废弃物的管理,依法对废水、废气以及其他废弃物进行处置,采取措施防止污染。
如果在实验过程中,用到了实验动物,要注意哪些事项呢?
根据《生物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实验动物的管理,防止实验动物逃逸,对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实现实验动物可追溯。禁止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市场。
如果有人违反规定,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市场,会受到处罚吗?
会。根据《生物安全法》第七十七条,将使用后的实验动物流入市场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发证部门吊销相关许可证件。
05《生物安全法》你get了吗
看完上述内容,想必你对《生物安全法》已经有了基本的了解。此时再来学习《生物安全法》全文,说不定会容易许多~ 要来试试吗?
学习完毕后,欢迎通过下方题目测试自己对《生物安全法》的掌握程度喔!
Q1
发现突发传染病、动植物疫情怎么办?
及时向医疗机构、有关专业机构或者部门报告
Q2
有人编造、散布虚假的生物安全信息怎么办?
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Q3
可以通过海淘购买国外的宠物鸟吗?
不行!
Q4
自己养的巴西龟可以放生吗?
不行!
Q5
使用后的实验动物可以流入市场吗?
禁止!
Q6
单位和个人的生物安全违法信息会纳入征信吗?
会!
什么?上面的题目已经难不住你了?那快来参加《生物安全法》现场答题活动,赢取更多奖品吧!!
活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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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主办方
实验室安全办公室、生命科学与医学部
活动时间及地点
4月13日11:00-13:00
西区生命科学大楼一楼大厅
4月14日11:00-13:00
东区师生活动中心广场
(上述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参考资料:
【1】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2】新华网:生物安全法表决通过,构建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四梁八柱”
【3】央视新闻:4月15日起实施!一图读懂生物安全法
【4】南宁海关:大家说法 | 生物安全法,来了!
【5】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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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 中国科大实验室安全办公室